城固:强化巡察整改检查评估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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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切实加强巡察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近日,城固县出台《巡察整改情况检查评估办法》,加大巡察问题整改的跟踪督办力度,确保巡察工作取得成效。

健全检查评估队伍。巡察整改情况检查评估工作坚持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委巡察办组建检查评估组,按照《巡察整改情况检查评估办法》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整改专项检查,全面评估巡察整改工作及成效情况,进一步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的突出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明确检查评估内容。以“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为目标,坚持从严从实整改原则,重点检查评估被巡察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巡察反馈问题及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以及巡察整改取得的政治成效、改革发展成效及工作成绩和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五个方面的内容。

规范检查评估方式。在督查方式上,以“听、查、访、看、评”为主进行综合检查评估,即听取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汇报,查阅整改台账和资料,与被巡察单位进行座谈、与相关人员谈话,走访下属单位和有关群众开展检查暗访,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对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较好、一般、较差”等次进行总体评估打分。

    强化整改责任落实。坚持巡察整改工作 “五个不放过”,即问题线索没有调查清楚不放过、问题没有整改到位不放过、问责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制度建设不完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在检查评估成果运用上,检查评估组要客观公正的总结、分析评估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落实情况,实事求是的撰写《检查评估报告》,并报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书面通报被巡察党组织,对整改落实不到位、评估结果“较差”的部门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并适时安排开展巡察“回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