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深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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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城固县纪委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同时,深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努力做到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反腐工作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保持了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源头把关,实现案件线索“无缝对接”坚持注重基础,常抓关键,及时受理处置问题线索,严把问题线索“入口关”和问题线索处置“出口关”,规范问题线索受理、登记、转办、督办等流程,建立信访与案管及时对接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数字准,严防问题线索“体外循环”,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规范程序,对“第一种形态”严格把关一方面,进一步把纪律防线前移,严格按照线索处置方式和标准,对谈话函询对象选择综合研判,采取相应的方式方法,防止出现以谈代查等现象;把问责作为重要抓手,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通报曝光的制度,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另一方面,对有苗头性倾向或问题轻微又主动改过的,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的方式进行处理时,注意程序规范,形成相关书面材料。真正做到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以制度化推动常态化,各镇办、部门对“第一种形态”执行情况一月一报,由县纪委案管室统计汇总上报。 

强化担当,推动“四种形态”向基层延伸。坚持将党委、党组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考核内容重点,在全县17个镇办建成规范化标准化谈话室,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监督执纪工作中,突出问题导向,抓早抓小,警示、教育和震慑“大多数”,同时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严惩“极少数”,促使党员干部将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被动敬畏到自觉遵循,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全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