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县纪委纪律审查工作始终坚持一手抓自办,一手抓督办,以确保力度不减,态势良好。截止目前,全县镇(办)及部门共立案查处违纪案件219件。
一是继续落实县纪委常委和各室包抓基层办案责任制。将镇(办)、部门划分为十个协作区,由县纪委常委及分管室分片包抓,采取每月指导检查、跟踪督办、限时办结等措施,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在此基础上,由纪检室、审理室分南北两片进行包抓督办。
二是落实执纪审查工作通报制度。每一季度对镇(办)、部门办案进展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分析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办案重点和办案措施;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执纪审查工作会等重要会议中通报办案进展,以引起重视。
三是落实执纪审查工作约谈制度。对办案工作不力的镇和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在案件查办工作会上进行表态发言。
四是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镇和部门,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是落实案件查办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奖惩机制,提高查办案件工作在考核考评中的分数比重,通过强督严考,夯实责任,以确保基层办案稳中有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