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五个坚持”确保巡察工作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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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巡察机构建立以来,城固县先后开展4轮巡察巡察党委(党组)19个单位,巡察组累计谈话515人,走访群众291户,查阅资料3570余卷(盒),共发现问题257个,向纪委移交线索45个,巡察反腐利剑和震慑、遏制作用得到初步显现。

坚持系统谋划,稳步推进。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巡察工作,先后制定了城固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2018城固县委巡察工作计划》。以“四个着力”为抓手,重点对为民服务、脱贫攻坚、营商环境八项规定执行、作风建设以及追赶超越等六个方面开展巡察,为城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保障作用。

坚持机制先行,强化保障。研究制定县委巡察机构学习、考勤、请销假,优秀巡察组长、优秀巡察干部评选,巡察办内部管理12项制度,有效形成制度管理机制。坚持每轮巡察实行“一次一授权”,每轮更换巡察专业人员,巡察方案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确保巡察工作的严肃性、保密性。

坚持问题切入,突出重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巡察对象时,重点围绕当前存在的问题反映集中、重大项目实施、脱贫攻坚滞后、服务群体广泛的单位进行巡察同时紧跟市委巡察工作安排部署,尽量同步进行。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前,从纪委、组织、审计、公安、检察、信访等部门全方位收集被巡察单位的相关情况,为开展巡察做好分析研判,确保针对性。

坚持锤炼内功,提升能力。主动邀请市委巡察办干部开展培训,传授巡察业务,并派员到市委巡察组进行跟班学习;组织巡察机构人员认真学习讨论《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报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省市县《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等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10余次,着力提升巡察干部能力素质,真正做到以学促思、以学促能、以学促干。

坚持成效释放,扩大成果。委书记负总责,政府分管和联系领导,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联系指导、跟踪、督查,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对个性问题由被巡察单位全面整改,建立问题台账管理制度,认真实行“五账”管理法,有力推动点上整改;对共性问题由主管部门牵头整改,加强面上排查、指导、监督和检查,并针对问题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切实堵住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