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启动巡察工作以来,城固县委突出政治巡察和政治站位,在工作重点上再聚焦、内容上再深化、方式上再创新,坚持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巡察的主要任务,切实发挥了巡察“尖兵”“前哨”作用,保持了利剑高悬、震慑常在高压态势。
厉兵秣马“磨好剑”。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城固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县巡察工作的统筹领导。组建县委巡察机构,确定行政编制8个,目前领导班子及干部配备6人,组建巡察组组长库30人,巡察人才库180人。与此同时,邀请相关人员对全体巡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听取参加过巡察工作人员的经验介绍,提高发现问题、分析判断、谈话及综合协调等能力,始终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巡察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据悉,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组织业务培训4次,开展座谈交流18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专题汇报7次。
精准定位“巧挥剑”。结合该县实际,制定了《巡察工作手册》《中共县委巡察机构管理制度》《中共城固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和《巡察工作流程》等相关制度30余个,切实明确巡察任务、方式和巡察人员的工作纪律、职责。同时按照县委工作安排,我县在开展常规的政治巡察的同时,同步筹划扶贫领域和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作风建设领域的专项巡察,助推脱贫攻坚和主题作风建设工作。截至目前,16个巡察组83名巡察干部共巡察党组19个,累计谈话515人,走访群众291户,查阅资料3570余卷(册),发现问题257个。
瞄准靶子“击要害”。县委巡察办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建立巡察问题线索台账,分类移送相关部门,实行一对一交办,分单位建立“巡察反馈台账”、“移交线索处理台账”,根据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和其他部门巡察移交线索处理情况,及时跟踪、督办督查,有效避免了问题线索“遗漏”或“积压”,对巡察发现问题“条条线索有结果,个个问题有回音”。前四轮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45条,已移交县纪委、县公安局、县审计局等相关部门37条,收到线索办理回复报告30份。
标本兼治“亮利剑”。充分发挥巡察的“利剑”作用,发现被巡察单位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廉政建设”六方面的问题,被巡察单位能够整改的,及时进行了整改;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相关部门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做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力求巡察工作取得实效。自启动巡察以来,对发现的问题,统筹考虑“时间节点、问题性质、认错态度、群众口碑”等四个要素。截止目前,已对13个被巡察单位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四轮巡察共反馈问题257个,已整改141件,正在整改116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30条,完善党建、财经、审批等方面制度1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