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城固县委巡察办坚持“四个注重”,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注重反馈整改。每轮巡察结束后,该县严格落实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整改“双承诺”、整改落实情况“双报告”、整改情况向党内和社会双公开的“三双”制度。同时要求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整改报告上要签字背书,对内容真实性负责。
注重监督检查。巡察反馈后,及时组织巡察整改情况专项检查,要求对照巡察报告、反馈意见以及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报告,有重点地监督检查,窥一斑见全豹,看巡察发现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有没有报假账、做表面文章。对敷衍应付、整改不力的,推动严肃问责,要用好问责武器,真正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果。
注重成果运用。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巡察办要集中火力,优先办理,定期反馈办理结果。要把巡察成果运用到执纪审查中,及时转化为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震慑力;运用到选人用人中,防止带病提拔,加大组织调整力度;运用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中,压实“两个责任”,强化管党治党;运用到维护民利中,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注重建章立制,既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展现“当下改”的意志和决心,又着眼长远加强制度设计、形成“长久立”的机制。要重点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关键点,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解决一个问题、就堵塞一个漏洞,立下一个规矩、就形成一项制度,确保达到巡察一个部门、带动一个系统、治理一个方面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