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开展专项检查 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动真招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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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城固县于3月7日召开县委1-3轮巡察整改情况专项检查培训动员会,对十五届县委前三轮巡察的13个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巡察督办,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这次专项检主要监督检查被巡察单位以下七个方面内容:一是检查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相关问题是否认真整改。党组织的凝聚办、战斗力是否提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力是否加强。二是检查被巡察单位是否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人、事线索进行了解、调查、并妥善进行问责处理。三是检查被巡察单位在巡察后是否继续存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问题。四是检查被巡察单位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扶贫脱贫和民生领域方面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否进行严肃问责、处理。五是检查被巡察单位在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六是检查被巡察单位制度是否修订完善、执行到位,整改措施是否有效管用,整改程序是否规范。七是检查被巡察单位是否存在敷衍应付、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情况。

会议要求,各巡察组一定要克服厌战情绪,再豉干劲,统一思想,继续担负起巡察重任,搞好此次专项检查,确保巡察工作圆满收官。县委巡察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及时掌握巡察动态,加强业务指导。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各巡察组要加强与纪检、组织等部门及被巡察单位的沟通,工作中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着力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地向县委汇报专项巡察情况,按照县委要求用好巡察成果。专项检查结束后,各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要向县委进行汇报,并将整改结果以适当方式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党组织、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