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2017年巡察13个党组织发现问题16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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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城固县坚持把开展巡察作为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抓手,对相关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对干部作风进行“把脉会诊”。县委三轮巡察13个党组织,发现问题160个,整理汇总问题线索35个,移交核查市委巡察办转交信访件11件。

强化巡察队伍建设,打造监督利剑。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城固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县巡察工作的统筹领导。组建县委巡察机构,确定行政编制8个,目前领导班子及干部配备5人,组建巡察组组长库30人,巡察人才库180人。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印制了《巡察工作手册》100册,制定了《巡察工作流程》、《关于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理意见》、《关于规范巡察反馈工作的意见(暂行》和《关于巡察期间收到信访件的处理意见》等相关制度文件,提升巡察干部理论素质和业务技能。

探索巡察工作方式,提高发现问题能力。立足实际,由县委统一组建巡察队伍,抽选县相关部门65名干部,组建13个巡察组开展巡察。通过动员部署、听取汇报、翻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入户等流程,运用明察暗访式、点穴式、时序式等方式,先后对11个县直部门、2个镇(办)、30个村(社区)开展巡察。巡察中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对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巡察。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倒逼责任落实。每轮巡察结束后,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现场进行反馈并向县纪委和相关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会后统一组织跟踪督办,督促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完善“长久立”的机制,防止“雨过地皮湿”“风过草抬头”等现象发生。通过各巡察组及时“交账”、全程监督,巡察办定期“对账”,各整改单位及时“销账”,做到了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进一步提升巡察监督的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