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纪委下发通知明禁令确保廉洁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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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城固县纪委就2018年元旦、春节廉洁过节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杜绝“节日腐败”,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重要批示内容和精神实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守“十个严禁”: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用公款购赠年货节礼或用公款开展相互走访、宴请等活动;严禁公款旅游或借考察之名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进行非公务接待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吃请或使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等行为;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行为;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反复性和顽固性,坚持“零容忍”的态度,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问题,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突出表现,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营造廉洁、节俭过节的浓厚氛围。   

    《通知》明确,双节期间,各镇(办)、部门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加强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购物、公款旅游等“节日病”问题的监督检查,重要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县纪委将加大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节日期间执行制度规定打折扣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坚持“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两节”期间查处的违规违纪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