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四个坚持”激活党风廉政建设“神经末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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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城固县纪委以追责问责为抓手,深化作风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压实延伸,激活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神经末梢”。
     坚持“一案双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坚持把问责作为倒逼“两个责任”落实的关键和核心,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准绳,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对疏于教育、监管不力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截至11月底,全县共实施问责120起18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0人。    
     
坚持失责必究,着力解决“为官不为”和“庸懒散”等难题。结合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深入开展作风建设督查,对纪律观念淡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综合运用组织、纪律和法律手段,从严惩处、从严追责,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牢记职责、履职尽责。
    坚持从严执纪,严查“四风”及不正之风。着力构建常态化督查、节假日反“四风”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格局,盯住一个个时间节点,抓住一个个具体问题,全方位、多层面督查,对违反八项规定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全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9件39人,诫勉谈话 20人,党政纪处分19人。

坚持挺纪在前,严惩“微腐败”。 县纪委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实践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实施第一种形态391件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聚焦重点,精准发力,严肃查处基层扶贫领域、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环境等方面中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县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105件13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