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四个强化”扎实推进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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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城固县各级党组织以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六个全面从严工程”为统揽,以建立和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度为突破口,强化责任担当,主动履职尽责,有效推动了两个责任的落实。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年初,召开县纪委全会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对2017年反腐倡廉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与101个镇(办)、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全县各级逐级分解任务、层层签字背书,统筹协调推进,逐级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县委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制定了《中共城固县委2017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县委领导班子责任37条、县委书记第一责任19条、其他班子成员责任8-12条;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全县75个镇(办)县直部门班子和458名领导班子成员也结合岗位职责建立完善责任清单,实施责任清单动态管理,确保了人人头上有任务、人人肩上有担子,构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主体责任体系。

强化督促检查,持续传导责任压力。县委主要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四个亲自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作为,强化责任担当,带头讲廉政党课,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持续传导履责压力,不断督促各镇(办)、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和班子成员对单履责,各负其责、担当尽责。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7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县委常委及县纪委常委带队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检查考核3轮次,累计检查部门、单位249个。同时,按照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实施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该县及时下发了文件,要求全县各镇办、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就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和执行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完善相关措施和资料,确保了制度的有效落实。

强化责任落实,完善配套机制。为防止责任虚化、空转,该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发放《纪实手册》500余本,实现履责全程留痕、检查一目了然、追溯问责有据。创新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六个全面从严工程,细化了6方面31项具体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了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抓出什么成效的问题。印发《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全面开展述责述廉工作的实施意见》,分层次分类别,逐级开展述责述廉和质询评议,层层传达责任、传导压力,实现了述责述廉在全县所有党组织的全覆盖。坚持问题导向和从严从实要求,实施季度检查点评考核,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促落实。出台《城固县落实两个责任约谈办法》《城固县落实两个责任追究办法》,用好问责利器。1-10月,全县共党内问责和行政问责102154人,党政纪处分37人。认真落实《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开展约谈工作的办法》,对落实党内监督责任不力的43人进行了约谈。

强化履职担当,全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工作中,该县各级党组织旗帜鲜明惩治腐败,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不断完善办案机制,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基层扶贫领域、三资管理、低保医保、危房改造、土地征收中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运用约谈函询、责令纠错、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手段,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截止10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初核重要违纪线索603件,实施第一种形态391件次,立案查处211211人,同比增长114%。其中,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115140;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835人。同时,紧紧围绕精准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环境规范强化三个助力,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在脱贫攻坚方面查处案件5656人;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处理2539人;在市场环境规范方面处理417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510人。合理运用三项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容错纠错18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