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纪委全会和纪律审查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层层传导压力,创新体制机制,正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和违纪违法案件,有力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2017年截止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136件(次),初核重要违纪线索305件,其中:实施第一种形态153件次,转立案152件152人,结案152件152人。其中:县本级立案28件28人,结案28件28人;部门立案39件39人,结案39件39人;镇办立案85件85人,结案85件85人,处理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13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88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案件19件149人,查处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案件31件31人,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1.93万元。
一是强化目标考核,精心部署。 坚持“稳定数量多办案,提高质量办铁案,突出“五个严查”和“三个助力”:严查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查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严查违反干部作风纪律案件,严查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和助力精准扶贫脱贫、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助力市场环境规范。通过召开县纪委全会、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业务会、纪律审查工作集体约谈会等形式,全面安排部署全年纪律审查工作,提出办案工作思路和重点,明确镇办、部门纪委、纪检组办案工作目标任务,将案件查办纳入全年目标责任考核,夯实工作责任。
二是强化案件查办,持续发力。坚持“两手抓、两保证、三落实”,即:一手抓自办保证重点,一手抓督办保证任务,力促查办案件工作要求不降、力度不减、目标不变,今年以来,县本级立案查处28 件 28人,结案 28 件28人。落实办案包抓责任制,由县纪委常委和各室包抓基层办案,每月采取指导检查、跟踪督办、限时办结等措施,加大对基层办案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并由纪检室、案管室、审理室分片实行跟踪包抓督办;每季度对办案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一次,分析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办案重点和办案措施;落实“一案双查”制。对领导不重视、办案措施不力、有案不查、压案不查、瞒案不报、辖区内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先后对6名党委(党组)书记和5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实施了责任追究。落实案件查办考核制。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城固县《纪检监察案件查办考核评查办法》,建立健全了查办案件工作奖惩机制,年底严格对镇办、部门办案情况进行考核评查,表彰奖励先进,惩罚问责后进,树立考核的正确导向和指挥棒作用。今年以来,通过强督严考,夯实责任,确保了基层办案稳中有升,镇办立案查处85件85人,结案85件85人;部门立案查处39件39人,结案39件39人。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专项治理。认真开展了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畅通信访渠道,明确了扶贫领域涉嫌违纪违规问题的举报内容,公布了县、镇办两级受理信访举报的电话、网址等信访受理方式,围绕脱贫攻坚重大决策落实、工作作风纪律执行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强化督导检查、巡查执纪检查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报账不及时、生产发展资金余额较大、兑付不及时,互助资金使用效率低,企业产业化、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整村推进、旅游等扶贫项目实施缓慢等问题,认真分析梳理,及时通报反馈,督促扎实整改。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村平均发放、超标准发放生产发展资金,擅自变更项目工程量、改变资金用途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截至目前,初核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84件,立案查处3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1人,反映失实并信访了结21件,部分属实予以整改5件、实施警示训诫11件17人,正在调查处理1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