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五强化”严督实办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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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大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管理,城固县从线索报送、管理、处置、督办、反馈、查处等环节加大工作力度,有效遏制案件线索流失、有案不查、压案不办等现象的发生,严查快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县纪委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信访举报63件,初核36件,转立案26件,结案1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

一是强化问题线索定期报送。明确专人受理群众举报,确保来信、来访、电话、短信、网络“五位一体”的信访举报渠道畅通有效,做到来信有人看、来访有人接、电话有人听、网络举报有人办。夯实县纪委各室(部)、各镇(办)纪委、部门纪检组、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在专项治理行动中的职责,每月认真填写《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报告单》,并定期报送涉嫌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信访受理情况和办理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形成快速处置作业链,大大提高了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办结率。

二是强化问题线索台账管理。把各渠道收集到的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线索统一纳入信访受理台账进行登记分类管理,建立了包含线索来源、受理时间、反映问题、调查处理结果等信息的管理台账,对线索来源、受理时间、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举报的主要内容、线索的移送转办情况、承办单位、处置方式等进行详细登记,建立台账,实行编号管理,防止问题线索遗失。

 三是强化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坚持快收快阅快办,对每一条问题线索,按照案件线索的成案价值,认真分析研判,科学分类,严格按照初核、立案、了结、暂存、谈话函询五种线索处置方式分类处置,实现对信访举报件的归口管理、分级办理,确保信访问题线索流得、查得、结得。加强督办,采用电话督办、书面督办、现场督办、跟踪督办等督办方式,加大问题线索督促办理力度,推动信访办理工作。

四是强化实名举报回复反馈。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承办单位在接到举报后,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将是否受理、信件承办单位及承办责任人告知举报人。收到信访举报材料,对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署实名举报的要优先办理,一般要在2个月内依法依纪做出调查处理,并于调查处理后15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并认真听取举报人的意见。对立案处理的,一般在3个月内办结,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可适当延长,并向实名举报人说明情况,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五是强化从严查处和问责。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批后限时初核、限时立案、限时办结。推行委局机关全员办案制度,深化协作区办案,将全县17个镇(办)33个部门混编为11个协作区,集中力量核实和查办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对有访不接、有诉不办,有案不查、拖案不办、瞒案积案压案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一经查实,严格依纪依规从严从重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