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日益提高的办案要求,城固县纪委整合力量,优化资源,统筹协调,着力改变镇(办)、部门纪委、纪检组办案缺乏协作、办案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变 “各自为战”为“群策群力”,不断提升案件查办水平,确保案件质量。
一是整合力量,深化办案协作区制度。针对镇办、部门纪委、纪检组办案人员力量不足、能力不强,办案质量水平不高的问题,按照就近整合、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的原则,将全县17个镇办、33个部门纪委、纪检组划分为9个办案协作区,每个办案协作区由1-2个镇办、3-4个部门组成,协作区同时为案件督查工作指导协调小组,由县纪委一名常委和室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协作区办案。县纪委为每个协作区安排一名纪检监察室办案人员参与办案。县纪委案管室对协作区案件实行全程监督,对办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二是统筹协调,建立交叉办案制度。针对人际关系复杂,可能存在人为干预的案件,在县纪委安排和授权下,可选调其他单位或镇(办)的办案人员来查办,必要时可异地办案,有效切断“关系网”,消除“干扰源”,营造良好办案环境。
三是上下联动,建立联合办案制度。针对一个时期一个领域发生的倾向性问题,由县纪委整合办案资源、确`
定办案手段,统一指挥,上下级联动,同时查处,发挥集中查处同一类问题的效果。
四是动态监控,建立提级办案制度。针对镇(办)、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干扰过大、进展困难等问题,实行动态监控,及时介入,协助查办。对镇办(部门)、纪委(纪检组)在案件查办中,出现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或涉刑案件由县纪委直接查办。
五是夯实责任,建立案件主办人制度。对重点案件确定一名案件主办人,案件“主办人”通常由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纪检干部担任,为案件查处、办案安全第一责任人,有相对独立的办案职权,并对该案件的查办工作终身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