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四项机制”强化涉农资金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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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城固县建立完善四项机制,强化涉农资金项目管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资金保障。

一是建立项目实施流程管理登记制度。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制,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各项目主管部门和镇(办)按照肩负的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职责,对每个具体项目明确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资金规模、进度计划、责任单位,建立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流程管理登记卡,夯实各阶段工作责任和时限要求,在确保整合资金安全运行的基础上,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

    二是建立定期统计通报制度。县扶贫办、财政局要加强对项目主管部门、各镇(办)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每月统计项目下达和资金使用情况,并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排名。对连续两次排名后三位的项目主管部门和镇(办),县上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兑现奖惩。

    三是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县扶贫办、财政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将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各镇(办)、村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将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安排的项目名称、补助标准、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工作进度以及实施单位和责任人、举报电话等内容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构建全面监管体系。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把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督促指导、跟踪落实作为包扶工作的重要内容,深度参与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管理监督。县扶贫督导组要把整合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纳入督导范围,根据整合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内容,通过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流程管理登记表对项目主管部门、各镇(办)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县扶贫办、财政局要加强日常监管工作,每月会同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对项目主管部门、各镇(办)涉农整合资金运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项目实施进展缓慢,造成资金延压、滞留的,将收回项目资金,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