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助力脱贫攻坚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促进精准扶贫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近日,城固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县财政局对全县17个镇(办)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一是配强人。为保证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成立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下设办公室,抽调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业务骨干20人组成4个专项检查组,对17个镇(办)开展检查,确保本次检查有力度、有成效。
二是选好项。坚持问题导向,检查组将主要对2016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结余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资金滞留等问题;2017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情况,是否按项目计划严格实施、资金拨付是否及时;财政扶贫资金专账设立是否按要求设立专账、封闭运行等扶贫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本次检查能够精准发力、“靶向治疗”。
三是明方式。此次检查将采取座谈交流、听取汇报、调查走访、实地查看、查阅账目、询问施工单位等方式进行,随机抽查建设项目,认真填写专项资金检查登记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全面整改。
四是严处理。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构成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姑息,持续保持扶贫领域“不敢腐”的高压态势。
目前,此项检查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