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纪委“五项机制”推进扶贫领域专项整治

 
 
打印


按照省市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治理部署和安排,城固县纪委聚焦脱贫攻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等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县纪委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信访举报26件,初核26件,转立案10件,结案1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

夯实责任,建立线索排查报送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并通过网站、微信、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明确专人受理群众举报,确保来信、来访、电话、短信、网络“五位一体”的信访举报渠道畅通有效,做到来信有人看、来访有人接、电话有人听、网络举报有人办。夯实县纪委各室(部)、各镇(办)纪委、部门纪检组、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在专项治理行动中的职责,定期报送涉嫌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信访受理情况和办理情况,形成快速处置作业链

规范管理,建立问题分类处置机制。建立精准扶贫脱贫问题线索与处置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坚持快收快阅快办,认真分析研判,根据其性质、情节、程度,统一审核把关,进行分类处置,归口管理、分级办理,对于属于扶贫职能部门工作范畴的问题及时移交,对违纪违规的认真核查,按照干部处理权限,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做到快查快结,确保信访问题线索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加强对涉及扶贫领域转办件办理情况督促检查,采用电话督办、书面督办、现场督办、跟踪督办等督办方式,加大问题线索督促办理力度,推动信访办理工作。

快查快结,建立实名举报回复反馈机制。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承办单位在接到举报后,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将是否受理、信件承办单位及承办责任人告知举报人。收到信访举报材料,对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署实名举报的要优先办理,一般要在2个月内依法依纪做出调查处理,并于调查处理后15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并认真听取举报人的意见。对立案处理的,一般在3个月内办结,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可适当延长,并向实名举报人说明情况,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突出重点,建立脱贫攻坚督查联动机制。成立10个督导组和2个脱贫攻坚巡查执纪组,围绕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聚焦问题整改、数据清洗、项目资金、精准施策、担当作为五个方面,对17个镇(办)101个贫困村勤督严查,全程跟进,对违反脱贫攻坚工作纪律的8名干部进行了处理。抽调县纪委、县检察院、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财税监督局等单位干部开展扶贫专项资金检查2轮次,对6起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

精准发力,建立从严查处和问责机制。推行委局机关全员办案制度,深化协作区办案,将全县17个镇(办)33个部门混编为11个协作区,集中力量核实和查办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出台《城固县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脱贫责任落实不力、脱贫任务落地不实、突出问题整治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加大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对查处的7起脱贫攻坚领域典型案件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