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城固县纪委在健全制度上下功夫,在执行驻村规定上不打折扣,在强化监督中不留死角,以实的措施、严的要求加强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的管理,确保工作队员安心驻村、认真履职、发挥作用、树好形象。
严格纪律要求,强化规矩意识。县纪委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严肃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纪律的通知》,进一步重申了“八必须”、“八严禁”纪律,要求各镇(办)定期召开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员工作例会,认真组织学习市、县脱贫攻坚文件精神,特别是驻村工作队管理有关纪律和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驻村工作队员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真正做到让各项制度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制度保障。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城固县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工作队员的工作职责、驻村要求、请销假管理、考核奖惩等各项规定要求,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不断提高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强化督促检查,注重日常管理。各镇(办)严格对驻村工作队员实行考勤管理,并由县纪委、县考核办、县扶贫办、县委督查室等部门采取随机调研、电话抽查、明察暗访、跟踪问效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脱贫攻坚工作队员驻村工作开展情况和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驻村工作不履行职责、工作不尽心尽力、扶贫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及时予以调整或召回。
严格考核管理,注重结果运用。对驻村工作队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使用干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考核为不合格的工作队员,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对驻村工作队员在工作中发生的违纪行为严肃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