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固县纪委编发《脱贫攻坚督导和巡查执纪工作纪律规定》,旨在切实发挥脱贫攻坚督导组和巡查执纪组的应有作用,运用“八个要求”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督查取得实效,以严明的纪律和扎实的工作推动全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一要认真履职尽责。督导组和巡查执纪组全体成员要认真学习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规定和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从严履行督导和巡查职责,确保督查任务圆满完成。切实做到全面掌握政策,熟知工作部署,深入工作一线。
二要严格工作标准。紧盯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高标准严要求,动真碰硬,严督实导,对督导和巡查执纪工作不负责任,大而化之,敷衍塞责,工作不力,不严不细出现问题的,将严肃问责追究,被上级暗访和检查发现问题的,督导组和巡查组要同时负连带责任。
三要坚守督查岗位。所有抽调的督导和巡查人员在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和数据清洗期间,要脱离原工作岗位,集中精力开展工作。每月督导和巡查不少于20天,确保督导巡查工作不走过场。
四要加强沟通联系。督导巡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把握不准和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逐级汇报,严禁擅自表态和随意决定。对发现的一般工作问题,及时反馈被督导和巡查单位整改,并跟踪督办,重要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县脱贫办,按规定处置处理。
五要服从统一安排。各督导组和巡查执纪组要按照县上统一部署开展工作,步调一致,上下联动,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全体组员要服从组长安排,团结协作,相互配合,不能无故缺席。严格请销假,请假一天以上者,由县委、县政府分管脱贫攻坚领导批准。
六要作风扎实深入。督导和巡查要坚持深入村、组、贫困户等一线,深入细致扎实工作,严禁蜻蜓点水,图形式、走过场,简单应付,走走转转,要注重提高效能,发现问题,指导和推动基层工作开展。
七要严守廉洁纪律。开展工作中,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在廉政灶就餐,严禁在营业性场所就餐,县城内一律不准吃饭,就餐一律不准饮酒,严禁接受任何礼金、礼品和土特产,严禁徇私舞弊,隐瞒问题,搞人情督查,要自觉树立良好形象。
八要支持保障到位。相关责任单位要按县上安排给督导和巡查组提供车辆,不得借故推拖,影响工作开展。下乡差旅费由抽调人员原单位按规定报销。节假日加班,过后由所在单位安排补休。各相关单位要全力支持配合县上中心工作,为督导和巡查人员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保证督导人员的时间精力和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