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城固县通过强化督导检查、巡查执纪检查和专项检查,初核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36件,立案查处21件,结案1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正在调查处理10件,有力推动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强化督导检查。县上成立10个督导组,围绕脱贫攻坚重点工作,通过开展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日常督导等方式,着力发现问题,及时跟踪督办,确保了督出动力、督出干劲、督出实效;
二是强化巡查执纪检查。县上成立2个巡查执纪组,分别由1名县纪委副书记和1名县纪委常委带队,通过开展明查暗访,强化对脱贫攻坚重大决策落实、工作作风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据《城固县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追责;
三是强化专项检查。今年3月初开始利用半个月时间,县纪委监察局会同县检察院、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财税监督局等单位对17个镇办2016年度生产发展、整村推建、基础设施、电商扶贫、扶贫互助、旅游扶贫等相关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5月2日至5月6日,县纪委监察局会同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财税监督局等单位,对2014年至2016年度全县31个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报账不及时、生产发展资金余额较大、兑付不及时,互助资金使用效率低,企业产业化、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整村推进、旅游等扶贫项目实施缓慢等问题,认真分析梳理,及时通报反馈,督促扎实整改。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村平均发放、超标准发放生产发展资金,擅自变更项目工程量、改变资金用途的6起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