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合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发挥驻村工作队的帮扶作用,严明驻村工作队的纪律要求,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城固从四个方面给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和包村干部“立规定标”。
一是人数要求。全县所有包扶贫困村的部门单位都要成立驻村工作队,确保每个贫困村有一个驻村工作队。队长和成员不少于3人,50人以上的部门单位不少于5人。抽调队员必须能力强、素质高、责任心强,队长必须由科级领导担任。每个贫困村至少要有2名以上的镇办干部包村,与驻村工作队协同开展包扶工作。
二是时间要求。驻村工作队每人每年驻村时间不少于三个月,严禁一阵风、图形式、走过场,更不能蜻蜓点水,早出晚归。
三是纪律要求。工作纪律方面,一要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严格工作标准,对所驻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工作负责,与镇办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团结协作,共同工作,形成合力,完成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任务。二要按照“住农家、走农户、吃派饭、摸家底、找办法、真帮忙”的要求开展工作,作风要扎实,要深入农户、以身作则、要精准严细,给基层干部带好头,树榜样。三要公示驻村队员的住址、手机号码,接受群众监督,受理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协调处理,解答宣传扶贫政策,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生活纪律方面,要坚持住农户家、吃派饭,每人每餐给农户交餐费不低于5元,农户做什么吃什么,不得过分要求,不得提高标准、增加群众负担,严禁饮酒。廉洁纪律方面,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禁扰民,严禁接受任何礼金、礼品和土特产,严禁侵害群众利益,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经费要求。各派驻部门单位要为驻村工作队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保障,大力支持驻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