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固县为了压紧夯实脱贫攻坚督导责任,有效发挥督导组工作职责,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动性差、工作效率低等问题,脱贫攻坚督导工作推行“三单”制度,进一步推动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督办通知单。镇(办)、部门在脱贫工作中存在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细不实、拖拉应付等现象的或未按市县整体进度与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督导组可下发督办通知单,并在2日内力行力改,并将整改结果报督导组。
黄牌警示单。“督办通知单”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但未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和上报结果的,发“黄牌警示单”,提出严重警告,责令限时整改,并在全县通报。
红牌警示单。“黄牌警示单”发出后仍未按要求整改和上报结果的,发“红牌警示单”。同时,有下列情形的,可直接给予红牌警告:1、未按脱贫攻坚整体工作进度开展工作,影响了全县整体工作进度的;2、因工作不力,被上级约谈、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的;3、因工作失误,被群众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或被媒体曝光的;4、一个月内连续给予两次黄牌警示的。
督导组对“三单”执行情况逐月统计,定期汇总通报。镇(办)、部门一年内累计收到3次“督办通知单”,将在年度目标考核中扣1分;每收到1次“黄牌警示单”,将在年度目标考核中扣1分;每收到1次“红牌警示单”提出严重警告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并从年度考核中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