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纪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革新理念,突出专责,精准执纪,深入践行“四种形态”,坚持反腐工作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保持了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一是“摸清家底”,严把“两道关口”,实现信访与案管的“无缝对接”。坚持注重基础,常抓关键,及时盘点问题线索,严把问题线索“入口关”和问题线索处置“出口关”,规范问题线索受理、登记、转办、督办等流程,建立信访与案管及时对接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数字准,严防问题线索“体外循环”,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二是强化担当,压牢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地生根。切实将监督责任抓在手上,与各镇(办)纪委、各部门纪检组签订责任状,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交账,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为确保“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倒逼“两个责任”落实的杀手锏,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通报曝光的制度链条,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三是高点谋划,夯实执纪基础,规范化建设“再塑新颜”。坚持高起点谋划、大力度投入,建成集办公、谈话、管理于一体,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标准化执纪审查专用办公场所。坚持查管分设,实行办公区和谈话区分离,确保谈话区的监控全覆盖,实现对谈话人员的全方位规范和对被谈话对象的多角度监督。全面规范信访接待和执纪审查,截至目前,各镇(办)纪委、各部门纪检组已全部按照执纪审查要求建立了标准化的接待室、谈话室,打造了“阳光纪检”,实现了服务群众“零距离”。
四是抓早抓小,用好“四种形态”,全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持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穿于执纪审查的全过程,并加大巡察力度,先后对各单位进行常规巡察、对有关单位进行专项巡察,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开展约谈,督促整改落实。对违纪问题严重的,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在执纪审查工作中,突出问题导向,抓早抓小,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通过积极践行“四种形态”,警示、教育和震慑“大多数”,严惩“极少数”,促使党员干部将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被动敬畏到自觉遵循,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