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纪委“四大措施”全力推进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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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纪委“三个助力”和市纪委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有关要求,为确保扶贫政策正确执行,扶贫措施精准实施,扶贫资金使用合规高效,城固县纪委通过“四大措施全力推进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摸排自查,拓宽线索来源城固县纪委要求各镇办、各部门按照主体责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镇办、逐村,逐部门、逐项目集中开展摸底排查,并由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参与配合2015年以来中、省、市、县脱贫攻坚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收集整理,建立问题线索台账进一步扩大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来源。

二是分类处置,提高查处效率。城固县纪委从摸排自查中找到的问题线索入手,围绕问题线索的批转、核查、处理等环节,突出查办重点、根据其性质、情节、程度,统一审核把关,进行分类处置,对于属于扶贫职能部门工作范畴的问题及时移交,整改规范,对违纪违规问题认真核查,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着力提高查办时效,确保了案件线索及时办结、处理到位。

三是责任追究,严肃执纪问责。县纪委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频发多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图形式、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对发生重要案件、久拖不办或查处不到位的镇(办)或部门,开展实地督办,并通过实行责任追究、全县通报、媒体曝光三管齐下的处理办法对整改不力者进行严肃问责

四是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县纪委要求全县各镇办纪委及成员单位要将专项治理中发现、查处的问题逐类分析汇总,每月填写《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报告单》、《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报告单》,查摆问题根源,把专项行动与脱贫攻坚战结合起来,形成了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