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该县坚持“两手抓、两保证”,即:一手抓自办保证重点,一手抓督办保证任务,力促查办案件工作要求不降、力度不减、目标不变。2017年截止3月底,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初核重要违纪线索62件,转立案58件59人,结案53件53人,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7人。
一是落实办案包抓责任制。由县纪委常委和各室包抓基层办案,每月采取指导检查、跟踪督办、限时办结等措施,加大对基层办案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并由纪检室、案管室、审理室分片实行跟踪包抓督办;
二是落实案件查办通报制。每季度对办案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一次,分析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办案重点和办案措施;
三是落实案件查办约谈制。对办案工作不力、办案工作进展缓慢的镇、部门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在大会上表态发言;
四是落实“一案双查”制。对领导不重视、办案措施不力、有案不查、压案不查、瞒案不报、辖区内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去年先后对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实施了责任追究。
五是落实案件查办考核制。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城固县《纪检监察案件查办考核评查办法》,建立健全了查办案件工作奖惩机制,年底严格对镇办、部门办案情况进行考核评查,表彰奖励先进,惩罚问责后进,树立考核的正确导向和指挥棒作用。通过强督严考,夯实责任,确保了基层办案稳中有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