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20个严禁”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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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遏制“舌尖上的腐败”。近日,城固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严明公务接待纪律的通知》,重申公务接待“20个严禁”纪律规定,确保我县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落实到位,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严格接待范围。严禁党政机关“同城吃请”;严禁将国家工作人员休假、探亲、旅游等私人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严格接待标准。公务接待原则只安排工作餐,严禁在接待中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严禁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确需用酒的原则上用地产酒;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严格陪餐人数。严格执行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的规定,严禁陪餐单位内部人员大吃大喝。

严格接待审批。坚持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严格审批程序和审批范围,坚持“先审批、后接待”的程序,严格实行接待清单制,严禁无接待清单予以报销。

严格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坚持一事一结,严禁累计结账,严禁多次接待一次报销或一次接待分批报销;严禁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严禁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严禁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严禁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严禁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严格“廉政灶”制度。县级单位到基层开展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公务接待原则上一律在机关廉政灶就餐(除招商引资等重要活动除外),严禁在营业性餐厅接待;严禁利用内部食堂转嫁费用、公款吃喝。

同时,县纪委监察局将会同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五个检查组,从3月20日至31日,采取听汇报、查阅相关工作资料、实地走访查看和核查相关问题等方式对各镇(办)、各部门公务接待管理情况、八项规定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