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在上级纪委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城固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纪律审查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创新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主责主业,狠抓执纪监督问责,纪律审查工作数量、质量整体迈上新台阶,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保持领先水平。全年初核重要违纪线索237条、查办违纪案件211件、结案211件、处分处理人员211人、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率100%,相关考核指标继续位列汉中市各县区前列,连续多年蝉联汉中市纪检监察查办案件工作第一名、连续3年年度综合工作考核全市第一。
一是纪律审查各项统计指标明显提升。全县纪检监察机关2016年度纪律审查工作总体形势稳中有增,查办违纪案件总数继续保持领先优势,直接反映和体现纪律审查工作的主要统计指标均比往年同期有所上升,其中:处置线索率100%、立案数、结案数、给予党政纪处分人数与去年同比上升11.1%,创历年新高,实际办案数量优势明显。其它如重处分人员数、移送司法机关人数、协助上级纪委办案数、创新工作经验推广数、镇办纪委协作区办案数均列全市之首。
二是县纪委本级自办案件力度加大。全年办结45案,比2015年完成的35案增加10案,上升28.6%。立案查处副科级以上重大案件9件,处理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10人,办案挽回经济损失58.7万元。
三是所辖镇办纪委立案数量和协作区办案均有所增加。由县纪委领导亲自督导约谈,全县17个镇办纪委年度办案无空白,2016年度全县各镇办办案总数85件,占全县办案总数211件的40.3%,与2015年度同期相比办案数量明显上升。
四是在纪律审查工作中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6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对169件问题线索,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及时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函询等方式处理;对88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警示教育、组织处理、党纪政纪轻处分等方式,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30名严重违纪人员予以党纪政纪重处分、作出撤销或调整职务;对4名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的极少数腐败分子立案审查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函询提醒以及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等处置方式占绝大多数,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体现了管住大多数、惩处极少数的要求,大量苗头性问题被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是纪律审查过程中安全管理有力有效。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实现了办案质量有提升、办案过程零差错、办案人员零违纪、安全事故零发生,达到了办案的法纪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