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执纪审理坚持“四个扎实、四个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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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城固县纪委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依托,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要求,不断优化执纪审理工作,为查办案件把好最后一道关卡,努力确保零差错,使所有案件都经得起历史、事实的检验。

一是扎实学习,功夫到位。积极学习党规党纪,对于《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等党规党纪规烂熟于心,做到每一案都适用准确、恰当。围绕新时期下的执纪审理工作,对典型案件进行剖析,把握基本规律,提升自身理论水平与工作能力。

二是扎实审理,程序到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受理案件,对调查案卷材料不齐、证据不清、逻辑不严的退回补充。认真落实审理谈话制度,约谈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听取当事人意见,制作笔录。按照六大纪律先后顺序制作审理文书,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放到第一位。

三是扎实协审,指导到位。由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对全县基层纪委(纪检组)查办的案件进行协助审理,重点对证据鉴别、事实认定、程序把关等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协审制度极大弥补了基层纪委(纪检组)审理力量的不足,提高了全县案件查办工作的质量。同时,也为基层培训了人才,积蓄了力量。

四是扎实监督,执行到位。严格按照《党政纪受处分人员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各单位对于受处分人员该调整岗位的必须调整岗位,该在晋职、考核、定级、调资时按照有关处分档次执行的必须按规定执行。切实维护了党规党纪的严肃性,让处分决定发挥出了应有的威力,增强了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