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三加强”提升扶贫工作监督执纪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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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工作力度,城固县纪委加强扶贫工作的监督执纪,严厉打击扶贫工作领域的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是加强扶贫资金监督力度,防止违规使用。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对产业扶持、发展教育脱贫、生态补偿、医疗救助、危房改造、异地搬迁、扶贫贷款、涉农补贴、社会保障兜底等各项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出现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私分、克扣挪用、优亲厚友以及索要“好处费”等问题。

二是加强扶贫案例警示教育,提升防范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党性党风教育,完善违纪典型案例通报的运行机制,加强对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挪用、克扣截留等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曝光,以案明法,以案明规,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截至目前,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三是加强督办问责,推动履职尽责。严格落实扶贫项目监督执纪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扶贫工作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厘清责任链条,实行“一案双查”,及时约谈提醒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领导,督促整改落实。对推动脱贫攻坚行动不力、项目资金监管缺位、腐败问题频发、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整改问题不力、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