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后,城固县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推动各党委、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一是深刻学习领会,带头示范带动。《问责条例》颁布后,县委召开县委常委会,对《问责条例》的问责内容、问责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学习。并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压力,拧紧责任发条,守住责任底线,真正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县纪委召开机关干部大会,集中学习《问责条例》,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知学善用,全面、准确掌握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责任将予以问责的六种情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充分运用桔乡清风网、微信公众号平台、手机报等媒介,对《问责条例》进行宣传解读,提高党员干部的学习热情,并要求各党委(党组)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领会好《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地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问责条例》,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配合、有序参与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良好环境和氛围。通过宣传引导,让党员们提高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是强化执纪问责,全面从严治党。全县各党委(党组)坚持每年对问责情况进行盘点,对典型问题进行公开,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结合贯彻落实《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党政干部能上能下办法》三项机制,找准职责定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问责,以实际行动推动《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各纪委、纪检组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以《问责条例》为重要依据,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够,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扎实的要准确认真严格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