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稳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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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聚焦主责主业,认真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求,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实现镇(街道办)纪委书记专职化,着力推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优化整合内设机构。县纪委对牵头或参与的仪事协调机构进行了两轮清理精简,保留或继续参与9个,总精简比例达91.7%。认真落实省、市纪委《关于做好县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优化整合内设机构,县纪委机关从原来的7个室,调整为办公室、第一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宣传部等10个行政职能室(部),将县行政效能建设办公室更名为县纪检监察信息与舆情监管办公室。县委、政府重视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对县纪委领导干部职级进行调整,县纪委常委按正科级领导职务配备,正副科级纪检监察员按同职级领导职务配备,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向纪律审查、执纪监督工作倾斜,直接从事纪律审查人员和执纪监督人员分别达到行政编制总数的29%、77.4%。

二、实行镇办纪委书记专职化。下发《关于基层纪委书记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业务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纪委书记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业务工作,就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纪委书记专职专责,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结合县镇换届,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17个镇(街道办)全部配齐专职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和3至5名纪委委员,推进了镇(街道办)纪委书记专职化。将17个镇(街道办)的纪检监察信访接待室、干部约谈室、办案标准化谈话室整合打造为综合性廉政谈话室,有效解决约谈场所不固定、纪律审查场所不规范等问题,从人、财、物上保障办案工作。1至10月,全县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2件61人,其中镇(街道办)纪委查处35件40人,全县17个镇(街道办)全部消除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查处。

三、着力推进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按照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要求,在县政府系统中小企业促进局、信访局、移民办、城市综合执法局等4个单位新增设派驻纪检组,对系统规模大、直属机构多、监督对象多的部门设立监察室,目前派驻纪检组总数达38个,县政府系统率先实现了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认真落实派驻监督“全覆盖”的要求,积极探索在县人大、政协机关和党群团组织派驻纪检组,着力推进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