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聚焦主业主责,正视问题,突出重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足纪挺法前,坚持抓早抓小,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认真查摆在监督执纪问责中存在的偏宽偏软不敢较真、获取问题线索方式单一、自办案件少、工作程序不规范、内部管理比较松散等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办法加以解决。县委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县委书记在各类会议上逢会必讲“两个责任”落实和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纪律规矩,旗帜鲜明的支持纪委严查违纪行为,为纪检干部撑腰打气。同时注重发挥信访、新闻媒体、互联网等举报监督作用,鼓励和保护实名举报,多角度、立体式发现违纪现象和案件线索。敢于担当、敢于碰硬,强化协作区办案,查办腐败案件和“四风”问题同时发力,自办案件上升明显,已初见成效。
二是强化履职尽责。为推动“两个责任”在各级落地生根,县纪委先后出台了“两个责任”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意见,理清了党委与纪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的责任,明确了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的方式方法,让各级领导干部把责任、纪律装入头脑、植根于心。以清单管理为依据,全县各级党组织均按照要求制定各自的主体责任清单,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制定了监督责任清单,做到有权有责,层层制定,并定期调度抓好落实。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双述双签”制度,全县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现场接受询问和测评,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负责人年终向县纪委常委会述廉,现场进行评议,推动了各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县纪委主要领导已对新任职的82名领导干部进行廉政集体谈话,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三是注重跟踪问效。切实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跟踪推动提高移送司法机关案件处理效率,确保党政纪处分及时到位。今年以来,各成员单位及时向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移送案件线索30条,立案查处 13 件 1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同时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到纪律审查的全过程,在审查时机、审查对象、审查内容、审查程序等方面严格把关,强化对移送司法机关问题线索的跟踪监督,及时跟进党政纪处理,切实提升纪律审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