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脱贫攻坚相关会议精神,用铁的纪律保障脱贫攻坚计划顺利实施,坚决打赢天明镇提前脱贫攻坚战,镇纪委从划好“责任田”、打好“预防针”、绷紧“高压线”三个方面强化扶贫工作的监督管理,强化扶贫领域执纪问责。
一是明确监督内容,划好“责任田”。制定下发《天明镇廉洁从政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精准扶贫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等文件,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措施,突出监督检查重点,重点从脱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扶贫项目廉洁情况、党员干部在位不为情况、是否存在损害群众利益情况、“第一书记”履职情况及扶贫专项方案落实及精准扶贫工作建档情况等六个方面对扶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明确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机关各办公室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职责,划好“责任田”。
二是经常警示提醒,打好“预防针”。及时发现镇村党员干部在扶贫开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早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开展经常性警示提醒教育,打好党员干部遵纪守法“预防针”。强化督促检查,对扶贫工作推进不力、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混乱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制定扶贫开发纪律制度规定,强化全镇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过程中的行为约束,要求党员干部管好自己的嘴、手、脚,真正用心为脱贫工作出谋划策,一心一意开展扶贫工作,确保每一分脱贫资金都用在刀刃上,让贫困群众真正成为扶贫开发的受益人。
三是强化问责处理,绷紧“高压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涉及脱贫攻坚的违纪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坚决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对滥用职权、吃拿卡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以权谋私等问题进行重点查处,强化震慑作用,绷紧扶贫纪律“高压线”,对脱贫攻坚领域发生重大腐败案件或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村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即严肃查处违纪违规人员责任,又坚决追究相关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用铁的纪律保障脱贫攻坚战略的顺利实施。截止目前,全镇查处违规使用扶贫资金,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案件3起6人,对执行脱贫攻坚政策不到位的村干部诫勉谈话1起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