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纪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充分发挥县级“廉政诊所”的巡诊作用,周密的谋划筹备开展好巡察工作,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一是巡察内容体现纪在法前要求。把巡察过程作为推进纪律建设的过程,突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以及遵守宪法、法律,依法行政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开展作风建设的情况,贯彻执行婚丧嫁娶事宜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定情况,重点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廉政方面的突出和典型问题及线索。
二是巡察方法体现依法依规要求。严格按照县委《党风廉政巡察办法》规定的范围、权限、方式,采取“听、问、查、访、析”的方法,各巡察组听单位介绍,询问有关事项,查阅相关资料,进行财务审计,广泛走访了解,认真分析归纳,确保巡察工作始终在健康、规范的轨道上发展。
三是巡察范围体现全覆盖要求。按照每届任期内至少巡察一次,选取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科级干部,组成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巡察组内部进行适当分工,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四是巡察过程体现严明纪律的要求。各巡察组从巡察中筛选出最有价值、最为真实可靠、最为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收集和掌握违纪线索和反映,整理汇总后直接报县巡察办,县纪委对发现纪律问题的进行果断处置,严肃查处问责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发挥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