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城固县把基层纪委纪律审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做为一项中心工作,找准突破口,强化措施,破解基层纪委办案难题。1-10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2件61人,其中镇(办)部门纪委(纪检组)查处43件51人,全县17个镇(办)全部消除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查处。
明确职责,聚焦主业。印发《城固县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的领导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四项责任,确保责任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落实从上到下要求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
建章立制,加强指导。在全县领导干部中推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确保履行“两个责任”全程留痕,科学区分党委(党组)班子、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含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责任要求,编印800多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分发到每个责任人,做到一事一记、全程留痕。认真落实县纪委常委包抓制和科室联系镇(办)纪委、部门纪检组工作制度,深化协作区办案,每月至少督促指导工作1次,研究阶段性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季度由县纪委常委带队对各镇(办)部门落实两个责任及案件查办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不断推动基层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约谈考核,提升动力。制定《城固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约谈制度》,对落实责任不力的实施约谈。完善考核办法,强化记过运用,坚持日常考核与年终集中考核相结合,对考核分值排名后三位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或约谈,敦促抓早抓小,提升办案动力。
配强班子,提高能力。以镇(办)换届为契机,在全县17个镇(办)配齐专职纪委书记,纪委书记只分管纪检监察工作,排名位列党委副书记之后。并为每个镇(办)配备专职纪委副书记和3-5名纪委委员,39个政府部门派驻纪检组实现了全覆盖。同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的原则,围绕纪检监察信访核实、调查取证基本方法技巧、纪律审查程序、执纪审理等方面知识,对全县200余名纪检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采取以案代训,抽调镇(办)、部门纪检干部参与纪律审查,以案代培增强基层纪检干部业务素质,提高基层纪委纪律审查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