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五方面着力落实“两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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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城固县纪委从五个方面着手,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实现“当好领头羊、率先奔小康”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细化责任分解。县责任办及时下发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实行责任清单制,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相关县级领导及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明确了13项29条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具体任务。进一步健全“双述双签”、责任制报告、廉政谈话、约谈、党风廉政巡察、考核等制度,不断落实责任保障体系,形成纵横全覆盖的责任网络。

二是层层传导压力。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原则,县委书记与101个镇(街道)、部门、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县纪委书记与60个镇(街道)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全县各级、各部门逐级分解任务,制定措施,签订责任书,传导责任压力,自上而下将责任落实到岗位、人头,形成纵横交织的责任网络。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办法,细化考核项目,量化评分标准。下发《2016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和《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将全年7个方面36项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委局领导和各室。由县纪委常委带队,利用一个月时间,分9个检查组对全县17个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4月、5月省纪委书记郭永平、市长王建军分别带队对我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检查和调研,对我县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是严厉考核奖惩。县纪委制定《城固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约谈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考核,对考核分值不合格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双述双签制度,全县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现场接受询问和测评,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负责人年终向县纪委常委会述廉,现场进行评议。县纪委对部门、基层单位执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随机问卷测评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对机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干部严重违纪,影响较大,被立案查处的,当年党风廉政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五狠抓责任追究。针对部分单位落实“两个责任”上热下冷现象,在认真执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问责办法》的基础上,在全市率先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坚持“一案三查”, 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通过追责问责把责任传导下去,做到逐级传导,确保层层落实。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2名领导实施了责任追究,有力地推进了“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