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坚持挺纪在前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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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城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工作任务分工》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大战略部署落到了实处。

坚持抓早抓小,强化监督执纪。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防微杜渐,动辄则咎,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开展警示教育26场次,对轻微违规违纪的60人实施了约谈、警示训诫,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党政纪处分52人中,警告、严重警告、行政警告、行政记过等轻处分45人,占87%,体现了从严治党,挺纪在前的工作要求;严查少数腐败行为,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行政记大过、行政撤职、开除等重处分7人,占13%,坚决守住纪律底线;对个别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严查严办,先后查处科级干部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保持了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

严肃换届纪律,强化督导检查。在县、镇换届中,城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转发中纪委机关、中组部< 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 关于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召开严肃换届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针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纪律规定执行情况,成立了换届风气专项督导组,对全县72单位专项督导135次,确保了换届过程的风清气正。

夯实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落实。紧紧抓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不断夯实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及时召开县纪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政府廉政工作会,认真传达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县委书记与101个镇(街道)、部门、单位负责人及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县纪委书记与60个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等及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确保任务、责任、措施落实到位。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问责办法》要求,在全市率先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了责任追究对象,责任追究情形、原则和追究方式,切实强化了“两个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