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契机,以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为标准,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坚决把主体责任落到基层、落到实处。
强学习、明纪律。《问责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城固县把条例的学习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迅速掀起学习热潮。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借助网站、微信公众账号等平台,利用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广泛宣传《问责条例》。同时,将《问责条例》列入中心组学习和“两学一做”计划,向党员干部发放《问责条例》读本,采取邀请专家、专题辅导等形式,把学习《问责条例》作为政治业务学习的重要内容来检查,让学习入脑入心。
建制度、强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清单内容与职责分工,进一步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加强痕迹管理,全面推行主体责任纪实制度,实时填写主体责任记实手册,认真落实“四查一考核”,并将主体责任纪实制度向基层党组织延伸。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4次,以检查考核为手段,以文件要求为引领,层层传导压力,拧紧管党治党的螺丝钉。
强督查、严追责。紧盯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盯重点人群、重要领域、重要节点,聚焦换届风气、扶贫攻坚、民生民利、八项规定、干部作风等,高频率、滚动式持续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检查20余次。对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问责办法》,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严格追究责任,释放出有责必问、有问必严的强烈信号。
同时,积极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强化干部的日常监管和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在镇(街道办)建立标准化综合廉政谈话室,创新“廉政诊所”制度,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体现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