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纪委“三个突出”,加强对扶贫资金的专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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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城固县纪委结合实际,联合县扶贫办,财政局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分别在6月和8月对2013年以来实施了扶贫整村推进项目和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的47个村进行轮翻式检查,切实督促各镇规范使用扶贫专项资金,严厉打击虚报冒领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突出责任,加大督查力度。由县纪委牵头,县扶贫办、县财政局直接参与配合,集中开展两次专项督查。县纪委负责全县督查的综合协调工作,各镇、村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回头望,积极自查整改。

突出重点,灵活督查方式。本次覆盖式、轮翻式监察以整村推进中资金的规范使用为重点,以产业扶贫资金村干部及亲属是否领取为突破口,重点核查扶持对象是否虚报冒领,扶贫资金是否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通过查阅资料、翻看账本,检查整村推进扶贫资金使用和分配是否规范;清查人员,核对上报的花名册与银行汇款回执单是否一致,清查村干部及亲属是否领取扶贫资金;入户走访,了解群众是否将扶贫款足额拿到手;广泛交流,探讨怎样有效开展扶贫工作,避免失误。

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结果运用。梳理了整村扶贫资金在申请、管理、使用过程中,未按政策要求和规定使用,产业扶贫资金未按规定及时给农户兑付,发放方法不当等5个重点问题,有效突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同时,对项目实施的比较好的小河镇予以通报表扬;对达不到绩效目标,出现问题的镇限期整改;对在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各个人,加大惩处力度,严格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