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医疗卫生行业乱收费、收受“红包”、过度检查和项目建设中的不正之风问题,结合城固县情,探索建立以“事前抓规范教育,事中抓制度监督,事后抓执纪问责”为重点的“七权”监管机制,有效推动医疗卫生计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从民主集中制入手,制约“决策权”。 对涉及到“三重一大”事项的,及时召开中层以上负责人、邀请群众代表、职工代表共商议事。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等。通过开通行风举报热线、聘请行风监督员、设立行风意见箱、开展党风廉政巡查,在《纪检监察简报》上开辟“政策栏、释疑栏、简讯栏、光荣榜、曝光台”等方式广泛吸纳信息、掌握线索,形成了公众参与、专家评估和集体决议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去年以来,获得行风有效信息36条。如对投资2亿元的县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安装“预警雷达”,对工程支出,由县政府第一督导组审签把关,修建3年来未发现违纪问题。
从全程监督入手,制约“基建权”。坚持推行公立单位工程基建审批制,坚持“计划用钱、专款专用”原则,坚持工程承包和工程廉政“双合同”制度及收验物资三人以上联收签字的制度。对工程项目在三万元和设备价格一万元以上的必须上墙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必须有被购单位、厂家、厂家法人、材料设备价格等等;对工程大小招投标由督导组把关,擅自进行的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员责任。卫计局纪检组全程参与工程建设监督指导,并与施工方、监理方及相关责任人签订廉政承诺书、责任书。近四年来,共有基建项目23起,召开投标会28次,支出总金额近2亿元,均未出现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从利益分配公开入手,制约“人事权”。在各医院建立以聘用制为核心,按需设岗、因岗择人、双向选择、竞争上岗、下岗分流的用人制度。医院职工实行绩效考评、绩效工资制度,将技术、服务、管理等要素纳入分配,按照劳动强度、风险高低、医德医风、医疗质量、群众评议作为工资收入、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部分医院建立健全拒收红包激励政策,去年以来,医护人员拒收患者红包69人次,累计金额2.7万元。
从采购价格入手,制约“采购权”。坚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及其营销人员不得以回扣、提成等不正当手段促销。购进的医疗设备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医院的审批程序进行招标购买,万元以上的设备由医院行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邀请三家公司以上供货公司来院进行公开招标,由医院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使用科室、职工代表参加评议。分散采购十万元以上的设备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报县公立医院改革委员会、卫计局、财政局审批,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招标采购。公立单位自主采购要报县局审批后,局纪检组依据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进行全程监督指导,按照在品目、规格、材质相同的情况下,综合评判确定供应商,保证药械采购质量达标且价格最优。2015年县医院植入性耗材采购在局纪检组监督指导下,保持了植入性耗材采购价格全市最低,同年4月和9月县医院又分别下浮10%,县中医医院、二院、桔园、二里卫生院等医疗单位跟标采购。通过县药品集中采购结算中心规范管理、市场监管局加大药品全程电子监管和质量抽检,真正使群众用上质优价廉的放心药。
从内控机制入手,制约“财务权”。对卫生院实行收支两条线统管,实行卫生经费投入与目标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 创新开展合疗周转金预拨制度,建成新农合信息化平台实现合疗办与县镇村三级医疗机构信息共享,定期审计各单位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推行基建(维修)项目必审、领导干部离任必审、有群众举报者必审等‘三必审’制度。”深化绩效考核,“各单位严格实行经办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查、院长审签的‘多支笔审查,一支笔审签’制度。县卫计局则将收支节余的30%用于奖励性绩效考核。
从医药费用入手,制约“诊疗权”。 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为重点,规范实施新农合双向技术转诊、单病种包干补助、门诊住院费用总额预付、医师服务管理、降低检查治疗费等改革措施,常态化开展“三合理”检查,有效遏制了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全面实行首问首办首诊负责制,由县卫计局监察室与“三统一”办公室联合,对各单位药品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每月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使用量大、价格较高的药品处方抽查的基础上,必须深究根源,及时预警。若发现诊疗上苗头性问题时及时约谈,存在重大问题的,对当事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严肃问责。近年来,镇村三级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实现全覆盖推行、零差率销售。在保证治疗效果的前提下,全县各医疗单位封杀滥用抗生素和高价药品使用,县医院药占比下降至22%,有效降低了群众看病成本,规范了用药、诊疗过程。
从执纪追责入手,制约“执法权”。坚持持证执法,文明执法,巧画执法路线图。明晰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建立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合议、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加强合疗、公卫等卫生惠民资金的监管,每季度抽调专家对各定点医院进行“三合理”检查,对境外和民营医院的病人报销全部进行电话回访,严防骗取套取合疗资金行为;定期开展医疗文书点评,严厉打击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滥用抗生素、吃回扣、收红包等不正之风。卫生行政许可与处罚责任追究制度,使制约“执法权”有据可依,对不文明执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对“药品三统一”、三合理、收受回扣等不正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近三年来,共实施约谈、问责、纪律处分33人,其中立案审查10件11人,起到了有效的教育警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