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出实招遏制基层“微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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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城固县纪委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过程中,始终不忘“治病救人”初心,紧盯群众身边的重点人群、重点单位和重点领域,从整合办案场所、配强办案力量、完善办案机制、增强办案效果入手,构建起了遏制基层“微腐败”的惩防体系。

一是倾力打造“一室一所”,规范镇(街道)办案场所。“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针对镇(街道办)纪委办公用房紧张、约谈场所不固定、问题诊疗机制不规范等问题,该县纪委倾力打造“一室一所”。“一室”:即廉政谈话室。将镇(街道办)纪检监察信访接待室、干部约谈室、办案标准化谈话室整合,建成综合性廉政谈话室。“一所”:即廉政诊所。在4个镇(街道办)、部门试点建立“廉政诊所”,通过预防、体检、诊疗、复查四级“问诊把脉”程序,实施函询、廉政约谈、警示训诫等措施,让党员干部的一些小问题、小毛病在“廉政诊所”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配强基层执纪监督力量。“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该县纪委始终把建设一支善谋实干、敢打硬仗、全面发展、群众满意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为工作出成效、创一流的基础和前提。今年以来,为全县17个镇(街道办)全部配齐专职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和纪委委员,全县所有党总支、党支部全部配齐纪检委员。针对基层纪检委员队伍建设比较薄弱,在履职中角色意识不强,工作被动、流于形式,其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等问题,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作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对基层纪律检查委员的主要职责、选配办法、工作制度、组织保障措施进行明确,确保纪检组织、人员力量全方位覆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三是加强沟通协作,完善镇(街道)纪律审查机制。深化办案协作区工作,将全县17个镇、33个部门混编组成9个办案协作区,由6名常委担任协作区组长,9名室、办主任为牵头负责人,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为成员,将机关干部全部编进协作区开展工作,委局干部参与办案人员比例达86%。实行分管案件工作常委负总责、包抓办案协作区常委负责召集、联系室负责具体指导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采取全员办案、片区集中联查、异地交叉办案等措施,有效推进群众身边腐败案件快查快办。上半年,通过办案协作区立案查处12案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