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城固县纪委为进一步强化监督问责,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活动,有力的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健全防范基层“微腐败”的长效机制,净化了基层政治生态,增强了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信心。
一是集体会诊抓重点。通过对各种信访问题的整理、归纳,采取调阅信访记录、入户调查,谈话了解等形式,结合城固实际,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立了在惠农补贴,扶贫救济等涉及民生的问题上虚报冒领,吃拿卡要;征地拆迁;集体“三资”流失;公共服务窗口和行业违规收费以及基层村干部腐败等四大类问题为整治和查处的重点。
二是认真排查找线索。首先,实行专人管理,线索跟踪。对上级发函交办、隐患排查发现、群众举报提供、其他单位移交以及其他渠道获得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排查,明确专人建立工作台账,逐一登记线索来源、处理方式、责任人员、处理结果等具体情况,实现线索全程跟踪,知来处,晓去处。第二,坚持实行“月报告、季通报”销号管理制度。各镇、各部门纪委(纪检组)每月15日前填写上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排查台账》,县纪委对查处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每季度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结果作为各镇、各部门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是集中力量查问题。对梳理出的问题线索,实行委局领导和相关协作区包案,抽调专人集中进行调查核实。对辖区范围内的突出问题,实行“一案双查”、“责任倒查”,突出问题重点突破,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各镇、部门纪委(纪检组)根据各自特点,自行确定1-3个查办重点,形成典型,在本辖区,本行业内引以为戒。今年以来,共初核58件,函询8件,转立案6件,党内警告处分5人,严重警告处分2人,开除1人。
四是监督到位抓落实。城固县纪委首先明确了各乡镇、财政局、扶贫办、民政局等涉民部门职责,督促其落实自身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抽调信访室、党廉室、纪检室精干力量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就问题线索管理、案件查办、案卷文书等工作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专项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力,制度执行不到位,没有形成高压态势,群众反映依然强烈的问题,将直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解决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