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信访举报244件,立案查处190人,给予165人党纪轻处分,占86.8%,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占全年立案数的1.6%,…… ”2015年城固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交出这样的成绩单。
城固县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工作重心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把工作方法从侧重“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在“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设置一道带电“危险区”,通过抓早抓小来防患于未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阻断违纪进程,对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极少数。2015年,全年各级开展警示教育110场次,对轻微违纪的112人予以通报批评、警示训诫谈话,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党政纪处分190人中,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记大过等轻处分165人,占86.8%,体现了从严治党,挺纪在前的工作要求;严查少数腐败行为,给予撤销党内(行政)职务以上重处分25人,坚决守住纪律底线。
在运用“四种形态”管住“大多数”的同时,该县持续强化惩治腐败、查处“极极少数”的力度不减,2015年,委严肃查办了供销社主任况某、人社局养老经办中心胡某等一批发生在工程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审批和养老金发放等领域的案件。对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严查严办,先后查处科级干部10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为国家、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保持了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案件查办工作连续第15年位列全市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