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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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城固县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市纪委四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全面落实管党治党各项要求,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要求,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正社风,凝聚起推动城固经济跨越发展的强大力量。

层层抓好落实,全面践行党委主体责任。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将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融入到本单位具体工作中,层层细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主体责任清单述廉述责,在民主生活会中、年度述职述廉中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健全述廉述责、谈话、签字背书、检查督导、责任追究等压力传导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强化主体责任担当意识。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组织工作,进一步明确考核要点,细化考核指标,量化评分标准,全面客观考核,用好考核结果。

强化责任追究,确保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协助党委、政府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强力推进“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执纪检查和惩戒问责力度。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严明审查纪律,坚决纠正跑风漏气、违纪违规办案行为。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对办案安全事故必须严肃追究,既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也要追究党委和纪委有关领导的责任。

坚持统筹兼顾,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以“反面典型”为镜,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继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扎实推进巡查、审计监督、重要岗位轮岗、制度规范“四个全覆盖”,探索建立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狠抓正风肃纪,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环境。建立督导检查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对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踩“红线”、闯“雷区”的人和事,要动真碰硬,严查重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推动各责任主体立行立改,即知即改,整改到位。采取报表分析、督导调研、情况通报、会上督促、工作约谈、问责追究等措施,传递工作压力,督促任务落实。严格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突出注重干部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和廉政建设的选拔任用导向,从严管理干部,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断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