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纪委五项制度加强基层案件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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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县纪委纪律审查工作坚持一手抓自办,一手抓督办,以确保力度不减,态势良好。在督办镇、部门办案工作方面,落实“五项制度”,确保基层办案任务完成。一是继续落实县纪委常委、委员和各室包抓基层办案责任制。每月采取指导检查、跟踪督办、限时办结等措施,加大对基层办案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在此基础上,由纪检室、审理室分南北两片进行包抓督办;二是落实案件查办通报制度。每一季度对镇和部门办案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分析了存在问题,明确了下一步办案重点和办案措施;三是落实案件查办约谈制度。先后对办案工作不力的镇和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在案件查办工作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四是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镇和部门,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五是落实案件查办考核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城固县纪检监察案件查办考核评查办法》,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奖惩机制。通过强督严考,夯实责任,以确保基层办案稳中有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