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城固县纪委把安全文明办案作为纪律审查的“生命线”,严格落实四项工作制度确保依纪依法开展纪律审查工作,为安全文明办案保驾护航。
一是严格执行“两规”审批制度。县纪委严格“两规”措施的使用条件,在审查中基本做到了慎用、少用、不用“两规”手段,并积极探索通过其他合理手段成功审查的方法;坚持以人为本,文明办案,做到不搞威胁利诱,对谈话对象进行监督同时也对审查人员一并监督,切实保障被审查对象的合法权益;避免一次谈话超过六小时,避免疲劳战,坚决杜绝刑讯逼供、体罚或变相体罚等错误做法。
二是认真落实纪律审查安全责任制。县纪委对分管领导、室主任、纪律审查人员、陪护人员在初核、调查、谈话、陪护、措施使用和处置突发事件中要承担的责任进行细化,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案件,落实到每一个审查环节和每一名审查人员,并已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案件主办人制度。
三是严格遵守办案保密工作制度。委局机关扎实开展办案人员认真学习保密工作知识,树立保密意识。在案件办理工作中,所有办案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要求,自觉履行保密义务,除主管案件的领导和案件主办人掌握案情外,与案件调查无关的人员、包括不分管案件工作的领导,一律不得过问案情。对于泄露案件秘密的办案人员,严格责任追究。
四是建立医疗救助和安全保障工作制度。按照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县纪委同卫生部门及公安部门相互配合,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纪律审查期间医疗救助及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即有效保障了审查人员的安全,又全面维护和满足了被审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及合理要求,确保了纪律审查工作依纪依法的文明开展。今年以来,我县纪委在纪律审查期间,利用医疗通道5次,医护人员到点进行常规健康检查15次。确保了被审查对象的健康,使得全年纪律审查工作安全事故“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