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纪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在审查时机、审查对象、审查内容、审查程序等方面严格把关,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到纪律审查的全过程。
延伸审查范围。在抓重点岗位、重点部门、重点工程负责人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向基层组织和群众身边“四风”及腐败问题案件延伸,既抓好重大案件查办,又不放过“小贪”、“微腐”,定期清理线索,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更多地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等方式来处理。各级开展警示教育110场次,对轻微违纪的112人予以通报批评、警示训诫。
严核审查对象。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特别是要突出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2015年给予撤销党内(行政)职务以上重处分25人。
严把审查内容。突出政治性,把是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突出关注性,把涉及低保资金、医保资金、农村合作医疗、惠农政策等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作为切入点,主动出击,全方位发现问题。
严格审查程序。按照“二十四字”要求,在线索筛选、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决定、处理或移送等环节,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坚持快查快结,集中精力把主要违纪问题查清后,对违纪者作出恰当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去年查处科级干部10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