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城固县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不断优化机构设置,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保驾护航。
强化队伍建设,严格干部教育管理。“打铁还需自身硬”。县纪委和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讲三当”专题教育,将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贯穿于队伍建设全过程,争做“三型”干部队伍表率。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学习制度》,先后抽调14名纪检监察干部到中省市和县纪委参加学习培训,着力提高综合素质。下发了《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业务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对纪委(纪检组)全面实行工作报告、季度考评、述职述廉、考核排名通报、问责追究制,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制定《城固县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规定》,从10个方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和纪律约束,全面强化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强化机构建设,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围绕“三转”,明确定位、厘清职责,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大力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对县纪委内设科室和领导职级进行了调整,调剂增加行政编制3个,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执法监督室、纪检监察室,新设立党风政风执法监督室、纪检一室(案管室)、纪检二室,县纪委常委全部按正科级领导职务配备,正副科级纪检监察员按同职级领导职务配备,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向执纪监督工作倾斜,县纪委从事执纪监督人员占机关总人数的86%。明确了在各镇(办)设专职纪委书记,配备纪委副书记,在4个单位新增设了派驻纪检组,政府部门派驻纪检组实现全覆盖。在全县230个党支部配备纪律检查委员,有效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建立了县级标准化谈话室,制定了谈话室管理制度,为54个纪检组织统一配备了办案设备,强化办案保障。
强化执纪监督,推动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纪委常委办案包抓责任制、全员办案制、办案通报制、办案约谈制、办案考核评查制、一案三查制等六项工作机制,深化办案协作区制度,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制定下发了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实行责任清单制,明确了4项14条监督责任的具体任务。制定了《城固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约谈制度》和《问责办法》,下发了《2016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强化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考核。先后两次对全县各镇(办)、部门单位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了专项检查,年终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考核,并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实施问责。在全县推行“两个责任”双签双述制度,15名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60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就监督责任向纪委常委会进行了述廉述职,接受评议和质询,有力推动了“两个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