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城固县基层纪委纪检组管理办法(试行)》,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对2015年全县17个镇(街道办)纪委、36个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工作进行了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含案件考核)占50%;干部作风建设考核占20%;行政效能建设考核占10%;综合测评占20%。四项总分减去工作报告、重大事项报告、请销假制度落实情况扣分,为考核最后得分。按从高到低排出名次,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通过考核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镇(办)、部门纪委、纪检组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无特色亮点,工作业绩平淡,考核排名后三位的镇、部门给予通报批评。二是个别纪委、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履职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部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律意识不强,报告工作不及时、不规范,未严格落实《基层纪委纪检组管理办法》,影响工作推进。
考核要求各纪委、纪检组要明确职责定位,突出纪检监察主业,履行执纪监督职责,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基层纪委纪检组管理办法》。排名靠前的纪委、纪检组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考核排名居于中间位次的纪委、纪检组要争先创优,学赶先进,创出佳绩;单项考核和总分排名后三位的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反思,深挖根源,制定整改措施,迅速扭转工作被动局面。县纪委、监察局将适时对总排名靠后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约谈,督促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