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十个严禁”确保廉洁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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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城固县重申节假日期间“十个严禁”纪律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深入纠正“四风”,切实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过节。

一是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活动的宴请;严禁接受、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二是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钱物。任何单位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购买高档物品、礼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三是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和地方土特产等;四是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除值班车辆外,所有公车节日放假期间一律在本单位封存停驶;严禁利用职权向下属单位、企业借用车辆;五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活动安排;六是严禁将应由本单位(个人或子女)承担的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七是严禁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举办各种活动,减少各种茶话会、联谊会和节日庆典活动,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八是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以及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九是严禁以各种形式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十是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利用婚丧嫁娶借机敛财。

据悉,城固县纪委在节假日期间期间将对各镇(办)、各部门贯彻落实节假日纪律规定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依纪依规快速查处;对由于领导不力,导致“双节”期间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